影院禁外带食品网友吐槽太霸道
电影院基本都禁止观众外带食品。(资料图片)
文/广州日报记者彭筱璐、王进波
图/广州日报记者葛宇飞
近日,有网友发帖吐槽:去东城一家电影院看电影,事先没有吃晚饭,就在附近买了汉堡,到检票口的时候,工作人员以不可以外带食物为由阻止其进入。网友表示倍感心塞,自带食物不可以进,那影院自售的就能带进去?
这种心塞的情况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遇到过,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观众却被拦在检票口不让进,理由是“谢绝外带食品”,然后只能默默将食品扔进垃圾桶。
网友质疑:影院自营食品就可入场?
走访发现,东莞的电影院几乎都拒绝观众外带食品进入观影厅。然而,记者发现这些拒绝外带食品的电影院几乎都有自营小卖部,出售各式各样汽水、爆米花甚至熟食如鱼蛋、香肠等。
在西平一家电影院,检票人员拦住一位准备携带快餐食品进入影厅的观众,观众在和工作人员交涉无果后只好在门外将食品吃完。而另一些手拿影院销售的食品的观众则可以直接入场。
走访:影院零食价格翻一番
记者比较发现,影院爆米花、可乐等食品的售价均比市场价翻一番。一瓶超市售价为5元的矿泉水,影院卖到10元,即使是较为优惠的套餐搭配,也比市场价高出4到5元。
一位买票的观众表示:“影院食品太贵,我一般把零食放包里带进去,只要不是气味太重都不会被发现。”
鸿福路的一家影院工作人员李先生解释,如果观众将瓜子等带壳的坚果弄在地板或座椅上,会延长清洁时间。影院内出售的食品大都是比较好打扫的,而且这一规定基本是全国各大影院都默认的“行规”。
市民说:影院不该设双重标准
关于影院是否应该禁止外带食物,网友看法不一。日前,阳光论坛上一项调查显示,有79.3%的网友认为影院的这种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坚决抵制;也有12.7%的网友则认为影院适当的约束,有利于维护观影环境,可以理解。
网友@紫光表示,“要么都禁止,要么都允许,如果只让自营食品入场就涉嫌对其他人群的歧视。”
也有网友希望影院内部食品定价能够更合理,网友@冉冉说:“食品都比票价贵了,还怎么愉快地看电影呢?”
支持影院禁止外带食品的市民刘先生认为,影院如果担心卫生问题或影响他人观影可以理解,不妨全部取消食品饮料入场。“但搞双重标准,肯定不对,是损害消费者基本权利的行为”。
消委会
涉嫌霸王条款可举报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的介绍,消费者从影票购入时起,即与影院形成消费合同法律关系,观影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协议,影票背后的“谢绝外带食品”等字眼是影院单方设定的内容,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属无效条款。
消委会提醒,在日常消费过程中,若遇到类似情况,如餐厅谢绝自带酒水、强制收取开瓶费、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等“霸王条款”均违反“消费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拒绝,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保护自身权利。
东莞宝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认为,影院本身在出售饮料,说明影院内可以饮食。如果影院销售食品价格高于市场好几倍的话,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在外面市场购买。影院禁止这类食品入场,属于侵犯自主权。
影院通过自设“规定”这种手段,不让消费者食用外面市场购买的食品,涉嫌强制交易,是霸王条款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