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省纪委监委边督边改推动“打伞破网”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这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第一件问题线索,线索清晰,可查性强,与我们前期已经掌握并初核的线索是同一件事情,要高度重视,迅速查办。”6月2日凌晨一点,省纪委监委就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部署。
据了解,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进驻我省后,省纪委监委把边督边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对标对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要求,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一手抓“惩”,一手抓“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青海省纪委监委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尽快主动投案交代问题……”6月10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公告,设定期限,规定凡是在7月10日前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的,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否则将严肃处理。
在强大的政策感召下,仅一天时间,海东市平安区某局副局长就来到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
“今天召开6·03专案组第一次会议,一起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每个小组的任务先做分工,然后确定核查方向……”6月3日,省纪委监委抽调8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组集体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寻找核查的切入点。
省纪委监委把中央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作为边督边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进行研判分析,对可查性强、问题具体的线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核查攻坚。同时,研究制定了《省纪委监委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成立配合督导工作小组,下设综合联络、文稿材料、信访协调及台账资料、线索核查4个工作小组,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确保边督边改工作专人抓、迅速抓。
“今天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进展如何,工作中有什么困难没?”建立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日调度、日研判、日报告制度,每天及时汇总查处进展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内部做好边督边改工作的合力。
在做好省本级边督边改工作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全面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边督边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印发《省纪委监委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第一次对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14条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地。
为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地见效,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按照联系分工下沉进行实地督导,尤其对零问题线索、零立案的县市区纪委紧盯不放,深入查找问题,共同研究对策。
对在边督边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压实责任担当也是省纪委监委的一个“规定动作”。截至目前,省纪委已经对1名市州扫黑办负责同志,2名市州纪委监委扫黑办负责同志因出现的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
省纪委监委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重大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合作机制,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态度消极暧昧,有“伞”不打、有“网”不破、有案不查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对公安机关已侦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核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推进“打伞破网”。
据统计,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截至6月29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97件,立案84件,留置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通告》发布后,4 名公职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并上交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