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当前我省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着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弊端,导致开发管理混乱,建设成本增加。2014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上述问题,根据2014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了互助、都兰、海晏三县为我省“三规合一”试点县,在三县开展以城乡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支撑的试点工作,明晰“三规合一”的组织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融合,解决现行规划各自为政、彼此“打架”的问题。同时,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厅联合下发了《青海省“三规合一”编制技术指引》指导各县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一是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 在赴省外和各试点县开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青海省“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以“一张蓝图”为核心,以“一本规划、一份导则、一套重大项目库、一个信息化平台、一种工作协调机制”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同时,三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级实施方案,已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复后正式实施。
二是编制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各项规划编制。 各试点县政府以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为主要依托,梳理城乡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达成共识的“一张蓝图”,目前各试点县已完成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和省级审查工作,正在修改完善中。
三是深化规划体制改革,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 指导各试点县深化规划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统筹作用。运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成果,设定各类空间管控主导管理部门与参与部门,明晰对各类空间要素的管理责权和管理范围,推进项目决策的透明化,确保建设项目符合“一张蓝图”的管控要求。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窗口,实行部门协作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减少项目审批环节,提升政府决策效率。目前,各县正在完善各项相关制度。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从四方面强化试点工作。 一是 督促指导各试点县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并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确认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是 各试点县在编制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于2015年底前建立“三规合一”信息化平台,梳理“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是 指导三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城乡规划委员会,从2016年1月起积极做好“三规合一”实施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同时督促三县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的调整和上报审批工作。 四是 开展“三规合一”试点总结,督促并指导各试点县从2016年6月起着手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并通过定期评估“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效果,总结“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提出完善措施,探索推动“三规合一”成果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