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
30.11.2017 20:5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帮助因刚性支出致贫的家庭渡过难关,我省近日出台《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认定及救助工作作了详细规定。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主要针对收入型贫困,而有的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也会致贫,出台该试行办法旨在补充完善现行社会救助体系。
该《办法》明确了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定义,即家庭成员因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贫困的家庭。
该《办法》根据家庭刚性支出差异将支出型贫困分为长期支出型贫困和一次性支出型贫困,并针对贫困类型提出了具体救助措施,其中,对于一次性支出型贫困家庭,要根据致贫原因及时开展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对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在开展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后依然贫困的,要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据了解,我省是继上海市之后第二个出台支出型贫困认定办法的省份,《办法》的出台对编密织牢我省基本民生安全网,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着重要意义。(赵静)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0.11.2017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