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方案支援青南医卫
23.12.2018 17: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工作力度,近日,我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发挥编制资源统筹对卫生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有效提升青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大编制跨层级、跨地域调剂力度,盘活基层空编,通过编制调剂与新增编制方式,从省级事业编制和青南14个县共调剂150个编制,保障青南地区支医工作需求。
充分尊重受援县的需求建议,支援方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按需求计划选派支医人员,保证基本满足受援方需求,并建立长期支医结对关系。原则上按照1家省级公立医院联系青南地区1至2个县的方式,选派人员组成支医团队,帮助受援县级公立医院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案,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学科建设、公共卫生和深化改革工作。
援受双方共同做好支医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注重解决住房、饮食、出行等生活实际问题,注重提供适宜工作平台,为支医人员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生活条件。支医期间,支医人员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按照不低于原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受援医院所在县级财政负责按当地标准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青海津贴的差额部分。支医人员选派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以每年每人2.4万元为基础,按不同支医期限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向支医人员发放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商业保险等。受援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公立医院将支医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发挥作用好的支医人员优先给予表彰,对考核合格、符合相关条件的已聘任中级岗位的支医人员,同等条件下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支医人员在青南地区支医的工作时间,计算为服务基层的时间。(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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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8 17:32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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