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保障城镇供暖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随着气温逐步降低,我省各地城镇将陆续进入供暖期。为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暖保障工作,我省早部署、早落实,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供暖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履行供暖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供暖(物业)企业扎实做好供暖能源储备、检查维修、应急保供、服务等具体工作,同时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处理解决重大难点供暖问题,让全省城镇供暖工作顺利“过冬”。
冬季供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百姓切身利益。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强化供暖保障工作仍是今年供暖期的重点工作,为做好各地供暖保障,各地区将提前部署供暖开栓工作,提前对锅炉、阀门、换热站等供暖设施进行开栓前排查检试,确保排查一项、解决一项,在注水打压、系统调试阶段要及时发现和整改漏点、安全隐患,确保检修率达到100%。温炉试运行要提前进行,并达到供暖条件,保证按期开栓供暖。并做好供暖能源储备工作,保障供暖期用煤需求。
除此之外,为做好供暖期的应急保供,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方案)、“压非保民”清单和信息报送制度,压实城镇燃气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供暖(物业)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保供工作开展情况,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剩余天然气新用户接气施工工作,避免出现因集中接气引起的供暖供不上现象。并且在供暖高峰期,落实好“压非保民”各项措施,确保民生用气需求,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用气、集中供暖、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公共汽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
同时,做好冬季极端灾害天气应急防范工作,提前制定预案,遇到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加强供暖供气调控和燃煤储备,确保不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保障群众冬季采暖需求。进一步提升供暖服务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供暖服务质量的监督指导,推行供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