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成再婚老人的维权焦点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民万先生今年70岁了,他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回迁房,他原本想在这套房子里安度晚年,没想到正是这套房子引发了他的家庭纠纷。原来,老人的前妻十年前因病去世,两年前万先生经人介绍与小自己10岁的黄女士谈恋爱并准备结婚,可是两个儿子却认为,这套房子是回迁房,盖老房时,生母也出了力,如今万先生要结婚,必须交出一半的房产。去年,万先生的大儿子来到老人家中因为房子与老人发生纠纷,并将老人的电视机砸坏,一年来,万先生被迫求法律援助。
老人维权:由养老转向房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西宁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牛晓林说,十几年前,养老是老人维权的焦点,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房产已成为再婚老人的维权焦点。
据统计,城西区法院一年能接到二十多件老年人维权案例,其中再婚老人与子女之间房产纠纷维权人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房产纠纷占30%,剩下不到10%的案件是养老等其他方面的。
女性老人处于维权弱势
据牛晓林介绍,四类老年人的房产易受侵害:即遭受侵权的女性老人、丧偶老人、贫困老人、再婚老人。这是因为,男女两性老人的知识、文化、法律水平存在差异,女性老人在这方面处于劣势;老人丧偶后,在家庭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她们的住房权益相对来说也容易受到侵害;打官司也需要一笔开支,有些老人觉得能忍就忍了;年轻人阻挠老年人再婚、害怕影响自己继承房产,当无法取得房产证时,就采取各种手段实际控制老年人的住房。
西宁市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秀娟说,老人房产纠纷多,但维权还是很艰难。因为老年人的思想比较保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愿与子女对簿公堂;老年人在家待的时间久了,容易与社会脱节,很多被侵权的老人不知道怎么去维权;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任,有时候自己本身拿不定主意,容易受他人欺骗;还有维权成本高,一些经济收入比较低的老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人维权要提高法律意识
牛晓林说,老人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法院和社区法律援助中心都设有咨询窗口,老人们有不懂的法律相关问题,可以随时到这些窗口去咨询。对于老人自身来说,涉及到财产的时候,应该多一份戒备心理,看好自己的房产证和户口本,不要因为轻信他人而使自己陷入困顿。平时多关注法律类的电视节目,增强对一些借口和欺骗行为的识别能力。老人还要有产权意识,房子是自己的,老年人有权利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孩子没有权利争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到法院或委托律师来帮助解决。
牛晓林提醒再婚老年群体,选择再婚时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与双方家人商量订立相关遗嘱,让子女吃下“定心丸”,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