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开发局举办全省扶贫系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28.11.2014  12:16

为切实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11月25日,省扶贫开发局在西宁举办了全省扶贫系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我省学习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同志作了以“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省扶贫开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省各市州、县扶贫开发局(办)局长(主任),省扶贫开发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党组书记、局长马丰胜主持了培训班。

刘伯林副厅长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四个方面讲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援课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理论联系实际,问题剖析到位,语言浅显易懂,干部职工听后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马丰胜同志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 全省扶贫系统要把学习两个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学法、遵法、守法。 二是 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扶贫工作,不断健全依法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 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在扶贫工作中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扶贫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 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执行权责匹配制度,做到违法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