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4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9件,初核231件,立案122件,处理2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人,组织处理101人,并对3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点名道姓曝光185人,专项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近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就专项治理工作作了详细解答。
问:此次专项治理是基于什么考虑,时间有多久?
答: 此次专项治理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2018-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的一次历时3年的专项行动,旨在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问:专项治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 通过3年持续努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意识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作风明显好转,更加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基层“微腐败”得到全面整治。
问:专项治理分几个步骤?
答: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2018年:全面排查整治阶段。立足我省实际,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相结合,在全省范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建立省级督导抽查、市级组织交叉检查、县级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自查和检查、抽查,重点解决扶贫领域“施工一线”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集中攻坚克难阶段。对一些情况复杂、阻力较大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攻坚;对尚未攻克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进行逐个突破,全面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高压态势,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效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稳固提升效果阶段。在2018年至2019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深入查找漏洞,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问: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什么?
答: 主要聚焦4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的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二是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牧区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心思、伸黑手等问题。
三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突击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是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同部署开展。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特别是要深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利用“村霸”“宗族、家族势力”“部落势力”垄断扶贫资源、侵蚀扶贫资产、损害贫困户利益、恐吓威胁群众等问题。
问:专项治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 主要有8项。
一是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省纪委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明确了5种发现问题渠道,即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全面开展自查,下沉力量发现问题,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制度。
三是分类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四是严查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将采取直查直办、提级领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每年筛选出一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办。市(州)纪委监委每年必须选择一批县(市区)和乡镇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
五是巡视巡察重点向扶贫领域倾斜。按照十三届省委五年工作规划,省委巡视机构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采取“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巡视一遍,优先对深度贫困县进行巡视,实现全覆盖。
六是及时抓好督办督查。要紧盯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
七是持续有力通报曝光。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登报曝光。
八是不断深化工作成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问:群众如何进行举报?
答: 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省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71-12388;
来信来访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网上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
微信举报公众号:青海纪检监察(qhjjjc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