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龙:适应新常态 抢抓新机遇 努力开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适应新常态 抢抓新机遇
努力开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 兴 龙
(2015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及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4年水利工作,安排2015年水利重点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为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提供水利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全省水利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进程中最具现实意义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水利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水利工作实现了“投资规模有增长、项目前期有深度、建设速度有提升、管理水平有提高、体制机制有活力、行业建设有形象”的年度预期,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作用,增添了支撑。
第一,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水利投资6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中央资金24.5亿元、省级资金30.9亿元,人均水利投资1038元,远高于全国人均350元的水平。引大济湟北干一期干渠全线贯通,石头峡水库下闸蓄水,调水总干渠隧洞掘进取得突破性进展。黄河沿岸几大水库水利综合开发项目、蓄集峡水利枢纽、马什格羊水库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实现预期建设目标。实施了一批农牧区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项目,解决了27.66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3.18万亩,建成堤防、护岸726公里。
第二,重大项目前期再出新成果。总投资338亿元的23项重大工程上报国家审查审批,10个项目进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引大济湟北干二期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西干渠项目建议书及拉西瓦水库灌溉工程可研通过国家发改委评估,黄河干流防洪工程、蓄集峡水利枢纽可研通过水利部审查。超前谋划了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等五大类96项重大水利工程,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高起点启动了“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通过专家咨询、思路研讨、对接需求,完成了规划思路报告,上报省政府。
第三,防汛抗旱减灾夺取新胜利。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气象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科学防范西宁、海东、海南等地冬春连旱,实施抗旱补灌面积29.7万亩,解决临时饮水困难9万多人,应用旱地龙61万亩;有效应对了化隆、贵南等地强降雨山洪灾害,妥善处置了乐都盛家峡水库泄洪闸突发险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全年因灾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88%,因灾直接经济损失降低52%。落实防汛抗旱资金1.86亿元,扎实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山洪灾害防治,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第四,水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建立了省、市州、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德令哈节水型城市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终期验收。启动了西宁市、海北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全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报告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综合治理小流域11条,加快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基本口粮田等重点水保生态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5.3平方公里。湟水沿岸南北山绿化水利配套建设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新增巴音河等3处国家水利风景区。
第五,重点水利改革实现新突破。进一步缩减行政许可项目,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由16项减至9项,成为全国省级水行政许可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省管温泉水库正式移交海西州管理。大通、民和、共和三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迈出坚实步伐,77项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为扩点推广积累了经验。落实省级资金165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互助县沙塘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及量水设施配套,制定了终端水价制度实施方案。贵德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启动实施。积极开展水权制度建设,甘河工业园区与湟中县,都兰县与玛多县通过水权置换,有偿获得了1400万立方米和2000万立方米的水量使用权。
第六,依法治水能力迈出新步伐。开展了《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青海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修订和立法调研。依法开展了河道内滥采乱挖、破坏水工程和水保设施等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34起,结案率87%,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健全完善了《青海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省、市州、县三级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机制,完成了51项在建工程项目稽察,严肃查处了12家违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水库蓄水专项检查,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党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水利职工思想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印发了九项制度,促进了作风转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近期整改的47项任务全部完成,制定和完善制度近40项。水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水利新闻宣传工作得到加强,群团组织建设、老干部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关心支持,离不开省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顽强拼搏,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赢得了省委省政府、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此,我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向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前期工作总体较慢,水利重大项目前期附件多、周期长,深度不够,项目审批推进艰难;水利中小项目数量众多,技术、人力不够,推进不力,效率不高;水资源开发利用还比较粗放,与节水优先要求有较大差距,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能力亟待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需要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验收亟待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亟需深化,改革的统筹性和协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亟待强化;真抓实干、激情担当、干事创业精神需进一步提振。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主动适应水利发展新常态
去年以来,中央从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我国经济已经从传统发展模式转向经济发展新常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水利如何适应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加快青海水利改革发展,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推动新发展。
第一,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意味着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生态产品需求更加迫切,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重要,体制机制创新更加关键。新常态带来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中看到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民生所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把水利列为重点支持的领域,将进一步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治理。我省“兜底线、补短板、惠民生”和“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为水利改革发展迎来了机遇和挑战。 一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必须推动水利在稳增长中强化投资支撑,在调结构中打开发展前景,在惠民生中提升质量效益,在保生态中优化用水空间。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态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特别是要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骨干网。 二是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我省城镇化发展方兴未艾。统筹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水问题,全力做好水文章,把确保城镇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与强化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着力建设可靠的供水体系、高效的节水防污体系、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为发展新型城镇,打造人水和谐、宜居宜业提供水资源、水文化、水安全支撑。 三是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夯实农业稳定发展基础、保障农产品安全、惠泽民生福祉,必须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靠天吃饭问题,根本的一条是大兴农田水利,要下决心补上农田水利方面的欠账,既要重视大型水利工程这样的“大动脉”,也要重视田间地头的“毛细血管”,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人民生活的迫切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水利部考察时强调:努力让所有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为群众创造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是政府应尽职责,关系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我们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牢牢抓住并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今年和“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审批、尽快开工建设;全力加快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解决好藏区特殊原因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牧区饮水提质增效升级。
第二,准确把握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青海生态保护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自觉肩负起保护生态这一重大历史责任,把“生态保护第一”作为立省之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水利工作必须抓住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政策机遇,统筹好山水林田湖各生态要素,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不懈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着力保护水资源。 要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加强“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是着力改善水环境。 要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着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 三是着力修复水生态。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推进东部黄土丘陵、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区域水保生态建设,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再造秀美山川。 四是着力优化用水空间。 加快重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江河湖库水网联通,逐步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符合水资源分布特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需求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为建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准确把握深化水利改革的新要求。引领新常态,出路在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指出,水利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更多运用市场机制破解难题。目前,水利改革正处在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坚持把中央和省委顶层设计与水利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要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继续减少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保留的水利审批事项,要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下放水利审批事项,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州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投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州管理,省厅加强指导服务和行政监管。 二要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大水利投入的政策措施,保障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加;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推行PPP等项目融资方式,探索政府资金购买水利公共服务;加强金融和投资机构合作,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三要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健全和完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体系和责任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稳步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积极争取落实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机制国家政策。 四要完善水利工程建管体制。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探索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五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我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广大通、民和、共和三县试点经验,建立起适应省情、水情与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抓好互助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贵德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水利“十二五”各项任务
2015年是全面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水利改革发展,确保实现“投资总量持续增长,项目前期成熟可批,工程建设升档加速,民生水利提质增效,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重点改革试点推进,依法治水规范有序,‘三基’建设增强能力”的总体要求,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 力争全社会水利投入65亿元以上,解决“十二五”规划剩余人口和藏区特殊原因新增人口共4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平方公里。围绕上述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第一,着力推进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高质量编制完成“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和与之配套的6项专项规划。全面开展柴达木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滩”引水、湟水南岸水利扶贫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强化协调、跟踪促进湟水北干二期、西干渠、黄河干流防洪工程、蓄集峡水利枢纽、拉西瓦水库灌溉工程、那棱格勒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尽早通过国家审查审批。完成湟水河、大通河、格尔木河、澜沧江等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第二,着力加快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建设。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一期工程、石头峡水库投入试运行。开工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拉西瓦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引大济湟西干渠和北干二期工程。加快推进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水库灌区工程。建设夕昌、哇沿、西纳川、尕干、牙扎、浪加等中小型水库。完成规划内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木里矿区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全力打好农牧区饮水安全攻坚战,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抓紧完成前期工作,及时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剩余10.9万人的任务,统筹解决藏区特殊原因新增33.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谋划好“十三五”农牧区饮水提质增效项目规划布局。抓好第五、六、七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好农田草原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推进以色列政府贷款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第三,着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三条红线”考核工作。协调批复我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水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扎实推进西宁市、海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任务。巩固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个节水型城市试点建设成果,积极开展海东市、海南州节水型社会建设。修订发布《青海省用水定额》,组织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和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年度任务,实施好湟源北山等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14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5.5万亩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抓好湟水两岸南北山绿化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
第四,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春全省大部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部分地区将出现阶段性旱情,汛期降水总体偏多。要坚持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不动摇,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预报和监测预警,提早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抓紧修复各类水毁工程设施,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和水资源统一调配,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确保春耕播种;着力防范暴雨山洪灾害,确保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以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综合数据库系统、洪灾评估系统和抗旱应用系统等建设任务。
第五,着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推进依法治水贯彻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能力。着力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快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农田水利、河湖管理等方面立法进程,年内争取修订颁布《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展《青海省农田水利条例》立法调研。推进依法行政,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保证按法定职责和授权行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增强水利部门公信力。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联动机制,严厉查处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擅自取水等行为,保障涉水法律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第六,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下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意见》,将更有利于由市州管理的审查审批权限进一步扩大下放,加强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促进由审批管理向监督管理转变。力争出台《青海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积极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管、稽察监管,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扩大大通、民和、共和三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完成互助沙塘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贵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大力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切实抓好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试点。
第七,着力强化水利管理和社会服务。 在水利建设中,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要持续开展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大重大水利工程、民生水利工程稽察和竣工验收工作力度,狠抓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加快建立水利建设市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要加强水利资金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水利资金,堵塞资金监管漏洞。要高度重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水利管理中, 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生命。要加强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健全供水价格机制,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 在水利社会服务中, 要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洪旱灾害、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提高应对涉水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强化水事纠纷预防排查,针对移民安置、征地补偿、环境保护等涉水领域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研判和排查化解机制,提高纠纷调处能力,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
第八,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持续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 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水利的满意度;加强“三基”建设,以转变作风为突破、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在全系统掀起兴水惠民的热潮;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加强对项目审批、计划安排、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 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水利人才队伍,把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有计划地培训不同层次的水利技术人才,加速技术知识的更新;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大水利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治水兴水节水管水的良好舆论环境。
同志们,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我们提供了干事创业的大舞台,有机遇,更有挑战。主动适应新常态,必须以新思维、实现乘势而进,必须以新状态、敢于啃硬骨头,必须以新措施、履职尽责担当,以此激发水利改革发展的生机活力。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新起点上开拓新局面,在新常态下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