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3月2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省高级法院院长陈明国作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
陈明国院长在报告中指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以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各级人大依法监督下,紧扣四项核心指标,多方联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执行工作。执行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内部模式发生质的飞跃,综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在全国法院中首批通过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
为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青海高院党组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挂图作战,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带领全省法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胜利。一是着力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省委牵头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各市(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二是积极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青海高院统一部署,三级法院联动,先后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打击拒执”、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涉特殊主体执行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标的13.8亿元,司法拘留2039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检察机关173人,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三是全力清扫执行积案。对2018年以前的所有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和排查,逐案细化对策措施。将网络查控系统与传统查控相结合,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查人找物,查询案件2.7万余件,冻结款项近20亿元。开展协同执行,集中突击结案,案件较多的西宁、海东法院全员动员、全员参战,案件相对较少的青南地区则由中院统筹,集中执行力量和执行资源统一执行。四是不断规范执行行为。狠抓执行流程规范,厘清执行干警权力边界、明确责任清单,重点加强财产财产保全、查控处置、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案款管理,建成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通过多媒体查询终端、12358短信平台等公布执行信息,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创新拍卖模式,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实现网络拍卖违法违规零投诉。五是注重夯实执行工作基础。建成三级法院统一执行办案平台,所有执行工作网上办理、网上监控、网上督办。建成覆盖全省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实行统一调度指挥,极大完善了执行机制。注重执行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流程与案款管理、评估拍卖、财产保全、信访情况等互联互通。
陈明国院长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频率最高的关键词,经过三年的努力,虽然“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全省法院将在省委坚强领导、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巩固利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好联合惩戒作用,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更顽强的意志、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青海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作出新贡献。
在分组讨论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回应了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代表满意、人民满意。同时,委员们就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作用,解决执行难;二是加强长效机制性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三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等系统;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