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综字〔2005〕165号)、《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32号)及《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结合实际,制订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程序
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组织领导小组
(一)成立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世臣
副组长:严 鹏
成 员:丁 莹 王 利 蔺 毅 李其江 沈小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许世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设立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监督组
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处负责对考核聘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许 炜
成员:王海莉
监督电话:6161100 6161026
(三)考官组成
考核面试测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社会考官数量占考官总数的一半以上。社会考官由省人社厅负责选派。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基础测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基础测试占30%,主要测试应变及组织能力;专业测试占70%,主要测试本专业知识。
考核面试试题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出题。出题及试卷交接等全过程,由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于2015年5月21日前提供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到青海省水利厅人事处办理并领取准考证。
考核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9点
考核地点: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5楼会议室
考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0号
(四)考试程序
1.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核地点。
2.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设:面试室、候考室。
面试室内设: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核)分席、巡视席。
监督、计分、核分、计时、联络等工作由省水利厅、省水文局相关人员担任。
3.面试由专人在面试前将应试者集中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等待面试。
4.评分方法
面试考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测评表》的内容独立评分。计分人员负责核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测评表》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计分统计表》。
评分方法为:将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面试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审核签名后,主考官向考生当面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表上签字后离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向水利厅党组汇报,拟定招聘人员,上报人保厅。
五、体检工作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及岗位匹配等因素,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时间、地点及费用
体检工作由厅人事处牵头,水文局具体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公布。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核工作
考核(政审)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政审)、体检合格后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青海水利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人社厅批复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八、考核监督
此次考核聘用工作在省纪委驻派省水利厅监察处、省人社厅的全程监督和巡视下进行。
九、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中需进行回避的,按有关规定应主动提出予以回避。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泄露考试试题。对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青海省水利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