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下调成品油价格

21.07.2016  18:05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6年7月21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55元和150元。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后省内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7290元调整为7135元,国Ⅳ标准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405元调整为6255元;其他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按照青发改电〔2010〕5号文件划分的三个价区相应调整(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调整后的价格自2016年7月21日24时起执行。

  各油品经营企业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组织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汽油(国Ⅳ标准)

柴油(国Ⅳ标准)

90

90

93

97

0

0

-10

-20

-35

价区

/

/

/

/

一价区

7135

5.39

5.74

6.15

6255

5.32

5.64

5.90

6.11

二价区

7245

5.47

5.83

6.25

6365

5.41

5.73

6.01

6.22

三价区

7375

5.57

5.93

6.36

6495

5.52

5.85

6.13

6.35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