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制路径

19.12.2014  10:42

中国社会科学报上海讯 (记者李玉)12月6日,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国资法律论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制路径”在上海召开。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提出,国有经济是主导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不仅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保障公民生存最基本的权利,还要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做出努力。具有公共性的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应当用于公共产品的生产、公共服务的经营。

  顾功耘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民营企业生产,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以市场价格购买后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给社会。二是民营企业生产,以政府限定的价格在市场出售。三是民营和政府合作的PPP模式,政府提供便利或政策让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以上三种方式都不是国企直接生产、提供公共产品,但政府必须通过预算来投入国有资产,因此仍需以国有经济为主导。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