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巡回审判 方便群众诉讼

22.05.2020  04:00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根本宗旨,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黄南州法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在司法行动中落实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便于群众诉讼、便于司法办案”和“面向乡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两便”“三面向”理念,认真总结先行试点经验,全力推进巡回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黄南中院在全面总结巡回审判先行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及时出台《开展巡回审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在全州推广。修订完善《全州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指导意见》,将其纳入全州创建藏区社会治理示范区整体部署。出台保障方案,对具体指标、适用范围、方式方法、运行机制等6方面23项内容进行细化;设立巡回审判站点47个,就地解决各类纠纷百余起;通过精准选取典型案例,合理选定开庭地点,依实按需办案50余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300余次;培训巡回审判联络员和人民陪审员172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300余次。二是对巡回审判工作给予物质保障。为使巡回法庭真正发挥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的作用,做到了“三个相对固定”,即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日期、固定办公人员。通过公开巡回审判便民电话、建立巡回审判便民卡、张贴巡回审判公告,定期进行巡回审判;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及时配备审判桌椅和办公设施。因案而异,按需开庭,确保了巡回审判无盲区。三是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有效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积极邀请广大群众旁听庭审,用通俗语言以案讲法。庭审结束后结合当事人的疑问以及旁听群众的提问,逐项进行判后答疑,使普法更具直接性、生动性和针对性,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宣传教育功能,在真正实现阳光审判和提高审判公信力的同时,更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过扎实有效的巡回审理工作,我们架起了“司法便民桥”,打通了便民“最后一公里”。农牧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案件逐年提高,司法公信显著提升,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司法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不断畅通,司法为民呈现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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