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正处于建设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攻坚阶段,准确地认识和理解现阶段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目标、核心内容以及具体措施,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我们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具体落实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求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立法工作。政府立法工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要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创造有利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要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同时,还要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又要适应形势要求适时修改完善,努力做到立法进程与改革和发展进程相适应。海西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目前仍在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州共自查自审规范性文件135件,其中保留110件、废止25件。对近年来制定下发的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并对全州制定的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建设阳光政府。推行政务公开,是我国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监督,是保证政府高效施政的重要条件,也是获得群众理解认同、形成合力推进改革发展的有效手段。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西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依托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平台,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把海西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目前已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贯穿全州各地区、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内网支撑平台,入网单位550多家,实现了省、州、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网络的互联互通,率先在全省建成了统一出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络平台,网络覆盖28栋行政办公楼宇的69家党政机关。同时海西州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两大网上服务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全面地将全州8个地区和27个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各类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履行层级监督责任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通过行政复议及时有效监督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必须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海西州本着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依法规范、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原则,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项、保留并调整为非行政审批6项、下放管理层级25项、调整实施机关8项,现保留州级行政审批事项262项,并全部向全社会公布执行。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要和法治社会建设携手并进。因此,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创造有利于权力监督、制约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是建设法治政府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我们应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要更加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加强以诚信守法、民主法治、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七进”、网络远程教育等措施,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处理、土地征收补偿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