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三项措施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省安全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截止8月底,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61.5%;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54.8%。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组织全省8个市州、22个重点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中央驻青、省属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共49人,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系统解读徐绍川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省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制定了全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五项执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坚持将“五项执法”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中,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三项监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作为非煤矿山加强执法检查根本要求,从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入手,深入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93家,查处各类隐患348条,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9份,取缔、关闭、注销28家。
三、全面宣传,强化培训。以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充分利用执法检查、谈心对话、警示约谈、专题培训等时机,将宣传贯彻和督促落实“五项执法”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把徐绍川副局长的讲话精神和“五项执法”要求及时印发到全省所有非煤矿山监管人员手中,督促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非煤矿山“五项执法”的推进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组织291家企业的357名矿长开展谈心对话,对安全隐患较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