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锐意改革力创新思路助推涉诉信访法治化

04.07.2014  17:37

        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的部署和省高院的要求,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西宁市两级人民法院诉讼信访和非诉讼信访改革工作,努力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西宁中院锐意改革,在全省法院先试先行,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机制,本着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信访、引导依法解决、力促“案结事了”的信访工作理念,助推全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客观公正、高效有序、健康科学运行,制订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2014年  5  月16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西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同意,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市两级法院施行。该办法的实施,改革了以往传统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方法,为新时期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创出了一条新思路,标志我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事关党执政地位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去年11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健全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明确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最高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中央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因此,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势在必行,这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配套中央、省、市委及省高院改革决策的必然要求,又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倒逼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确保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社会治理,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涉诉信访实施分类处理,该《办法》从十个章节38条分别从含义、原则、处理程序、终结制度、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行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诉访分离”,明确界定了“”与“访”的概念,办理应遵循的原则及收案、登记、甄别的方式。保证了当事人信访申诉表达畅通无阻。从办理流程上革除受理不规范、办理不负责、结论没有说服力的问题,从而尽快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特别注重了经审查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错;对经过负责任的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的,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者充分行使完毕的,做好释法明理、正式答复、告知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核一次等工作;对经依法依规审查、答复、复核仍不肯息诉罢访的,按照中央政法委有关案件终结的规定,不再收案、登记、通报、办理。促使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观念更新,流程规范,审查力度加大,确保办理的质效。努力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推诿敷衍正常信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持有访必接,有错必纠工作原则,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和合理合法合情的解决途径。

        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任重道远,全市法院将以近期开展的全省法院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办法》,  坚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规范办理,努力提升司法的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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