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促改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14.12.2017  17:23

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进。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改革与法治相伴而行,两个轮子并驾齐驱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改革项目14项,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确保“四个到位”

省人大常委会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改革项目。

组织引领到位。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部署把关,小组成员真抓实干,重点推动,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任务落实到位。各承办单位勇于担当履职,连天线、接地气,直面挑战,啃“硬骨头”,定人员、压责任、赶进度、保质量,发挥了主体主力作用。

统筹协调到位。领导小组协调关键环节,凝聚改革合力,建立“三固定”机制,完善改革台账,做好“四个搞清楚”等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推动工作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痛点难点,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支撑促进作用。

推动“四项职权”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履职行权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改革促履职、提质效。

坚持把健全完善立法机制作为人大改革的“先手棋”,用心用力,重点推进。着眼于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制定了《关于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着眼于完善立法协商机制,签署了《关于建立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备忘录》,规范了立法协商工作;着眼于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出台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审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2016年7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等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挂牌运行。着眼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调整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进一步增强了立法的程序性和计划性。

立法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促进了重要立法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出台《青海省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为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促进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制支撑。

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常委会着眼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制定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先后6次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相关工作,社会反响积极。

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整改,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点。常委会着眼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作出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

围绕看好用好人民的“钱袋子”,常委会制定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保障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制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遵循的原则,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源头活水”。如何更好地服务代表、保障履职,始终是人大改革的一个着重点和突破口。省人大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在人代工委增设办公室,增加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编制。二是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制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试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规定(试行)》,有效推进了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提出《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和加强全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及“两室一平台”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四是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管理办法》,有效提升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形成“四个亮点”

一批机制制度在改革中建立。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人大改革,对标中央省委要求,做实做细改革方案,领导体制、工作制度、督查办法相继推出,形成了富有人大特色的改革制度保障体系。

一批工作成果在改革中结成。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走在全国特别是藏区同类立法的前列;实施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有效破解了多年来制约预算审查监督的瓶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批困难问题在改革中解决。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决定的作出,对审计整改监督实现了持续跟踪问效;代表联络机构的建立完善,使制约代表工作的矛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一批重点工作在改革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定的出台以及联系点的挂牌运行,使全省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通民意;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管理办法的制定,有效密切了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号角。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人大改革的目标和重点。要聚焦任务,聚力攻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青人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