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换水平,2018年以来,省财政厅按照全国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从严开展督导抽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采购代理机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更趋完善。
一是聚焦问题,强化规范性。今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共对70家社会代理机构的305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及时向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下达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并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口径汇总表》的要求,责令相关机构限期整改,对43家代理做出了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理,提高其违规成本,增强法律震慑力,填补取消行政审批后管理强制力的不足。
二是公开透明,加大约束力。针对发生问题的机构,及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开处理信息,不断提升处理处罚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以此作为依法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通过对违法、违规代理机构不良记录予以曝光,促进和保障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是完善机制,营造好氛围。积极创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逐渐形成“宽进严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式。狠抓信用风险管理,建立“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制度,通过对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制度建设、专业水平、人员配备、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信用评价,对代理机构进行考评,形成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双向评价机制,引导代理机构积极主动守信。向互联网平台借力,逐步建成信用信息库,让政府采购各方主体都可以查询代理机构信用状况,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也引导行业各方主体良性竞争,形成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优胜劣汰的行业管理局面,从而有效推动采购代理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