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房保险为农户撑起“保护伞”

29.03.2016  10:17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4日,海东市平安区巴藏沟乡农户马贵芳家中发生火灾,房屋全部焚毁。3月1日,按照“零现金转账直赔到户”的要求,人保财险海东市分公司将30000元赔款成功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标志着该市第一笔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赔付到位。

  2013年,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农房保险。据此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保监局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海东市平安区成为省民政厅首批确定的5个试点县之一。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人保财险平安支公司严格遵循“保基本、广覆盖”的承保原则,与平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精城协作,积极努力,2015年启动首年就将沙沟和巴藏沟两个试点乡的1795户农民进行承保。

  农村住房的保险费由财政补贴和参保农户缴费两部分构成。财政补贴总保费的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70%,区财政补贴30%),农户缴费为总保费的40%。低保户、优抚对象、五保户、贫困重度残疾农户的保险费享受政府全额补贴,个人无需缴费。保险期为一年,最高每户理赔30000元。农户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损毁的可以申请赔付。

  根据《通知》精神,有多处房屋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没有财政补贴的商业性保险。农房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决定了保险覆盖范围,保什么、如何保,保险条款都需跟地方政府一起草拟,然后报保监会审批。保障范围越大,则意味着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越多,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就越多。受灾农户马贵芳感动的说:“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人民保险公司真是雪中送炭,我们一定有信心把新家园早日建好。”

  此次海东市首笔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从发生火灾到赔付结案,只用了一周时间。人保财险海东市分公司按照相关理赔规定、程序,明确理赔标准和服务时效,推动了政策性农房保险理赔规范化,努力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为受灾农户解除后顾之忧,让农房保险真正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