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03.01.2017  19:31

  2014年以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按照积极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改革要求,立足实际,大胆尝试,扎实开展了省文化馆、省博物馆、海西州图书馆、互助县文化馆和大通县图书馆5家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一是决策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指导试点单位组建成立理事会。有4家单位的法人(馆长)当选了理事长。 大通县图书馆 选定了以本县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读者代表为成员的理事会理事。理事会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加强规范理事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试点单位制定运行管理监督的法人治理规则,确保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等定期公开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互助县文化馆 建立和完善了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信息披露制、管务公开制、财务公开制、绩效考评问责制等监督机制;选聘了在社会上名望高、有影响的专家作为组建理事会的顾问团队,为理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建议和意见;成立了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服务评价团队,不定期发放调查问卷,对本单位理事会的公益服务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

  二是监督决策地位得到加强。将理事会章程作为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原有制定的各项制度修改完善后,以理事会的名义重新颁布实施。 互助县文化馆 理事会先后健全完善了绩效考评、人事管理等6项制度。 省博物馆 理事会积极参与省博物馆内部管理,对省馆的发展规划、重大分配、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等事项集体讨论、邀请专家咨询、听取职工意见或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切实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创新。 省文化馆 建立了群众需求的反馈机制和“双级联动,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请上来”开展“菜单式”的集中培训和“走下去”开展“订单式”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惠民服务工作,免费开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海西州图书馆 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举办家庭书箱读者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大通县图书馆 创新工作机制,打破以往传统“机关式”作息时间,延长开馆时间,确保每周为读者服务56小时以上,并在图书馆计算机终端安装了Interleb集群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电子借阅书籍模式,极大地满足读者借阅书籍和查阅古籍文献信息的需求。 省博物馆 利用馆际优势,积极拓展展览、社会教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跨界合作,先后在省内外举办《丝绸之路--文物精品大展》、《齐鲁墨韵--明清名家书画展》等5期展览。 互助县文化馆 结合“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专项服务工作,成立23支服务志愿队,深入乡镇社区沟通了解民需,帮助乡镇、社区开展文化服务。出版发行国家级非遗项目等7项非遗丛书,编撰出版《土族婚礼》、《土族花儿》、《祁家延西》等读物进校园。

  四是文化创造活力得到不断提升。 互助县文化馆 编排的歌舞剧《彩虹部落》在中央民族歌舞团上演,获得首都观众和专家的好评。2015年,被文化部评为全国十个优秀文化馆之一。理事会牵头组织社会群体组建了电影放映队、秦腔业余剧团等8支业余群众文艺团队,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及服务性社会活动400余场。 省文化馆 通过开展“以文化人,用爱暖心”为主题的春节文化惠民活动、以“我们的节日,我们的家园”为主题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举办以“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为主题的青海主会场暨全省曲艺展演活动和“活态传承·守望家园”2016年青海省传统音乐非遗展演活动;连续举办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等活动,不断强化惠民、育民、乐民基层服务工作。

  五是监督管理运行呈现创新特点。试点单位管理层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大胆探索,呈现组织、制度、管理、人事和服务五方面的创新,充分体现了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初衷,扩大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参与度,改善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改革试点单位全面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管理效能。

  (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