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确保新学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有序平稳

27.02.2015  11:18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各项工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报到组织工作,严格控辍保学;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省教育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学校、幼儿园检查指导开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本校(园)新学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管理人员、教师要提前到岗,接受学校集中学习与培训,提前备好课,并对学校设施设备、取暖、住宿、食堂卫生、校车安全检查维护等各环节进行运转前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学校、幼儿园顺利开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各学校,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数据。对未能按时报到入学学生,及时组织学校、班主任进行沟通、家访,督促学生及时返校。要做好适龄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流动、留守儿童去向,督促家长做好学生注册、转学、休学等相关手续,全面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一个也不少。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要将国家《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青海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传授给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了解安全知识的同时,树立生命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同时,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勤俭节约、校规校纪等教育活动,强化养成教育,规范中小学生行为。

  省教育厅强调,开学前夕,各地各校(园)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有关免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严格教辅材料管理,严格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格中小学组织学生违规补课,重点检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寒假期间违反我省相关规定和要求,依然我行我素,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行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处理。(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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