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教育

29.09.2016  17:40

一、明朝的文教政策

明太祖朱元璋深刻地认识到学校教育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作用。因此,早在立国之初,就确立了“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文教政策。实行这一政策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广设学校,培育人才

明朝统治者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在中央,明朝便有南北两个国子监,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学校,从而从京师到郡县以及乡村地区,建立起了学校教育网络。明初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

2.重视科举,选拔人才

明朝选拔人才的制度原来主要有两种:荐举和科举。后科举日重,荐举日轻,士人都以科举登进为荣,而荐举则名存实亡。科举日益成为明朝最主要的选士制度。

明朝科举同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科举必由学校”。这样,科举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学校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两者紧密结合,共同为当时的社会政治服务。

3.加强思想控制,实行文化专制

明朝统治者广设学校,重视科举,是为了培养和选拔他们所需要的治术人才。因此,在积极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的同时,也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思想控制,实行文化专制统治。重要的有以下三点:

(1)推崇程朱,删节《孟子》;

(2)严格管理学校,禁止学生议政;

(3)屡兴文字狱。

二、明朝的官学制度

明朝官学按其设置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类。

中央设立的主要有国子监,此外还有宗学、武学等。地方设立的主要有府学、州学、县学,以及都司儒学、行都司儒学、卫儒学、都转运司儒学、宣慰司儒学、按抚司儒学,此外还有武学、医学、阴阳学和社学等。其中国子监属大学性质;武学、医学、阴阳学属专科学校性质;各府、州、县学和都司、行都司、卫、都转运司、宣慰司、按抚司儒学相当于中等学校性质;社学属小学性质;宗学是贵胄学校。在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国子监同时又是明朝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关,长官为祭酒,司业为其副,主管中央官学的政令。地方教育行政机关,明初沿袭元朝制度,在各直省设置儒学提举司。明朝地方教育行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明朝的书院

1.明朝书院的发展

明朝的书院由于受统治阶级文教政策及其内部矛盾的影响,其发展经历了沉寂——勃兴——禁毁的曲折过程。

(1)沉寂

明初统治者重视学校教育,对于书院则既不提倡,也不修复。在积极发展官学的同时,统治者又大力提倡科举,并将科举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规定“科举必由学校”。因此,一方面士人为了获取功名利禄,纷纷趋向官学,书院受到冷落;另一方面,统治者既然通过官学和科举已满足了对于人才的需要,也就无意再兴办书院。此外,书院比较自由的学风,也有悖于明初的专制统治。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明初的书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沉寂状态。但明初书院沉寂,并不是没有书院的设置,只是数量较少,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

(2)勃兴

自明朝中叶以后,书院渐渐兴起,嘉靖年间则达到极盛。其兴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①明朝统治者已经衰败,内部矛盾激化,尤其是出现了宦官专权,排斥异己,打击反对派。于是,在野士大夫便设立书院,在讲学之余,讽议朝政,裁量人物。②科举腐败,官学衰落。③湛若水、王守仁等著名学者的倡导。

(3)禁毁

明中叶以后书院曾先后四次遭到当权者的禁毁。四次禁毁书院,虽然具体起因不尽相同,但均同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紧密相关,其实质是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

2.东林书院

明代中叶以后,设立书院之风盛行,众多书院中,影响最大者当属设在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东林书院原为宋代学者杨时讲学的场所,万历年间,顾宪成与高攀龙、钱一本等讲学其中。东林书院的讲学活动主要是继承和发扬了王阳明学派的讲会方式,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讲会制度,定期召开学术讨论会;

(2)讲会过程中常和以诗歌,以调节气氛,活跃思想;

(3)既论学,又议政,追求“为圣为贤”的“实学”;

(4)主张学问必须“质诸大众之中”,相互帮扶,相推相引,相渐相摩。

东林书院的讲会,经常“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得到许多在野士大夫以及一批在职官吏的争相响附,形成了一股反对贵族大地主集团及其党羽的政治势力。东林书院,不仅是东林学派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中心,也是制造舆论的政治活动阵地。

四、明朝的科举制度

明朝科举制度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鼎盛时期。它在继承宋、元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称为“永制”的科举定式,将八股文作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并将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这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学校教育的发展。

1. 建立科举定式

明朝科举制度的定式始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由礼部向全国各省颁布实行,后来成为“永制”。这个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是确定每逢三年开科考试;二是规定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再加上具有预备性质的童试,明朝科举考试实际上分为依次递进的四级考试: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开始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以三年一大比,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程试为主要内容的明朝科举制度,为后来的清朝所继承,直至1905年才被废除,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史上,它历时500多年,其影响可谓巨大而深远。

2. 八股文成为固定的考试文体

明朝科举制度不仅规定了考试程式,而且还将八股文固定为考试文体。八股文还称时艺、时文、八比文、四书文,它是在宋朝经义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是一种命题作文,有固定的结构。一般而言,每篇八股文的结构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又称出题、领题等)、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其中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部分,是文章的主体。这四个部分中各有两股,两股的文字繁简、声调缓急,都要对仗,合称八股,八股文之名即是由此而来。

作为一种考试文体,八股文形成于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在产生之初,它对于考试文体的标准化,促进人才选拔的客观公正,应该说是有其积极意义的。然而,八股文的负面影响也同样明显。它禁锢了士人的思想,严重败坏了士风、学风和社会风气。它对于学校教育的影响,危害尤甚。

3. 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

自洪武十七年(1384年),科举成为明朝人才选拔的制度被确定下来以后,学校教育与科举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学校教育“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学校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必由学校”,只有接受学校教育取得出身的学子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4. 明朝的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1)有利于士人向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明朝学校教育的规模和数量远胜于以前各个朝代,应该说科举制度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2)学校教育被纳入科举体系,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属物。由于八股文是明朝科举考试的主要文体,而八股文有固定的格式,可以通过摹仿别人的文章,掌握其写作的基本技巧。因此,学做八股文,便成了明朝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学习《程墨》、《房稿》等各种科举中式者的八股文刻本,是读书人的主要功课。而经史等典籍,则遭到冷落,甚至被束之高阁。

五、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明朝中叶的哲学家、教育家,是我国宋明时期主观唯心主义集大成者。王守仁继承和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提出“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命题,创立了与程朱理学相径庭的“阳明学派”(亦称“姚江学派”、“王学”)。王守仁的主要教育著作有《答顾东桥书》、《稽山书院尊经阁记》、《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教约》等。其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论教育作用

王守仁十分重视教育对于人的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学以去其昏蔽”的思想。“学以去其昏蔽”的目的是为了发明本心所具有的“良知”。所以,从积极的角度来说,王守仁又认为教育的作用是“明其心”。无论是“学以去其昏蔽”,还是“明其心”,其实质是相同的,即在王守仁看来,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实现“存天理、灭人欲”的根本任务。基于此,他认为用功求学受教育,并不是为了增加什么新内容,而是为了日减“人欲”。

尽管王守仁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心学”基础上的,但其中也包含着积极的内容:他认为“良知”人人都有,因此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天赋条件,圣愚的区别仅在于能不能“致良知”;由于人难免受到物欲的引诱,所以人人都应该受教育;教育是为了去除物欲对“良知”的昏蔽,因此它“不假外求”,而重在“内求”,即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自觉“胜私复理”,“去恶为善”。

2.论道德教育

王守仁坚持了我国古代儒家教育的传统,把道德教育与修养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地位,认为培养学生形成优良的品德,这是学校中最重要的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也使学生的各种才能得到发展,日臻精熟。

王守仁所要培养学生形成的优良品德,就是封建的伦理道德。他把“明人伦”作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关于道德修养的方法,王守仁提出下列四个基本主张:

(1)静处体悟

这是王守仁早年提倡的道德修养方法。所谓“静处体悟”,实际上就是叫人静坐澄心,摈去一切私虑杂念,体认本心。这是对陆九渊“自存本心”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与佛教禅宗的面壁静坐、“明心见性”的修养功夫,并没有根本的区别。

(2)事上磨炼

这是王守仁晚年提出的道德修养方法。他认识到一味强调静坐澄心,会产生各种弊病,因此,他改而提倡道德修养必须在“事上磨炼”,即是结合具体事物,“体究践履,实地用功”。王守仁晚年重视“在事上磨炼”,是其“知行合一”思想在道德修养方法上的反映。

(3)省察克治

王守仁主张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和检察,自觉克制各种私欲。这是对儒家传统的“内省”、“克己”修养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其中包含了强调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合理因素。

(4)贵于改过

王守仁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总会发生这样或那样一些违反伦理道德规范的过错,即是大贤人,也难以避免。因此,在道德修养中,不贵无过,而贵改过。

王守仁道德教育思想的根本目的,虽然是为了维护明王朝的统治,但他对于道德教育的某些主张,反映了学校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对后人是有启发意义的。

3.论儿童教育

王守仁十分重视儿童教育,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一文中,比较集中地阐发了他的儿童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内容:

(1)揭露和批判传统儿童教育不顾儿童的身心特点;

(2)儿童教育必须顺应儿童的性情;

(3)儿童教育的内容是“歌诗”、“习礼”和“读书”;

(4)要“随人分限所及”,量力施教。

王守仁的儿童教育思想,虽其目的是为了向儿童灌输封建伦理道德,但他反对“小大人式”的传统儿童教育方法和粗暴的体罚等教育手段,要求顺应儿童性情,根据儿童的接受能力施教,使他们在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诸方面都得到发展。这些主张反映了他教育思想的自然主义倾向。早在15、16世纪就已提出这一思想,确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