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入网工作全面完成

08.01.2019  11:50

  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以来,我省各级普查机构从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青海的高度,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不断提高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2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身心投入到普查工作当中, 在入户准备阶段, 省普查办先后举办三期省级培训班,2500余人(次)接受业务培训,市(州)级举办80期业务培训班,参训人数达3517人(次),通过多级培训夯实了业务基础,通过先行先试创新了工作方法,通过以干代训明确了工作思路,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社会氛围。 在数据采集阶段, 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我省各级普查机构及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倒排工期、不等不靠,加班加点开展数据采集。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生杰带队对全省8个市州政府及延伸13县开展工作督导,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数据采集全过程,通过以督代训,培养了一大批入户调查实操骨干,并保障了采集数据的准确性。 在数据审核阶段, 省普查办为实时掌控进度、高效数据审核提供了基础保障,通过内部联审、专家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强化质量控制。同时,青海省通过开展省级质控抽查工作,以国家审核规则为基础,针对不同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规范审核规则、纠偏匡正,保障三级审核的规范性,全面提高提交至专网的数据质量。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及所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夜以继日按时完成了普查数据上报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共获取7374家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对象信息,其中,工业源2821家、农业源95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92家、移动源675家,生活源2631家(生活源锅炉2455家、入河排污口176个),全省入户数据采集入网工作任务按国家要求圆满完成。 

  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质量管理,在入户调查数据基础上,重点攻关、查漏补缺,对入户调查、抽样调查采集的数据开展审核与汇总,完成县级自查和省市两级核查,切实做好省级入户调查质量抽查核查与评估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可靠。同时,提前谋划2019年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数据汇总入库、普查验收评估、成果应用发布、总结表彰等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