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4月1日起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日,省直556家机关事业单位3.19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是在全国第4个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面启动、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养老金的省份。目前,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4月5日前,养老金将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2015年12月,省政府启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参保。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参保单位5822户,参保人员27.35万人(其中退休人员8.8万人),参保率达到96%。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参保率达100%,西宁、海东两市参保率分别达到97%和95%。
全省退休人员4月份养老金所需资金5.6亿元近日已拨付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集中力量,对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核,顺利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向社保经办机构的移交。同时,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保持退休人员原有养老金账户、开户银行不变。
国务院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配套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全省改革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推动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目前,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在有机整合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得到大幅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