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多措并举 加快整体脱贫步伐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州市委的要求,在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格尔木市农牧扶贫开发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从加强组织保障、充实扶贫工作力量、核准核定扶贫对象、因村因户因人实施扶贫等方面做好扶贫帮困各项工作,从而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促经格尔木市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贫攻坚指挥部,全面负责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工作;组织召开多次扶贫工作会议,就我市“十三五”期间扶贫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在综合考虑市情基础上,做出2016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脱贫、2017年巩固提升整体脱贫、实现提前三年贫困户退出、贫困村摘帽的战略部署;制定《关于全市扶贫开发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格办发〔2016〕6号),对重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责任。
二是选派扶贫工作队,充实村级工作力量。格尔木市成立扶贫(驻村)工作队16个,选派第一书记及工作人员40人进驻贫困村,落实扶贫(驻村)工作经费21.5万元;组织开展扶贫(驻村)培训工作,印制《青海省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培训教材》、《青海省扶贫驻村工作手册》和《格尔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等资料,并由扶贫工作队按照要求做好扶贫基础工作。
三是明确标准,核准核定扶贫对象。根据省委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的要求,按照“五看法”和省州确定的“13个步骤”,各乡镇、村开展了贫困人口再核查工作,经与民政、人社、车管、金融等部门的联合审查,最终认定全市贫困人口278户814人。从贫困属性来看,一般贫困户34户117人、低保贫困户 133户428人、低保户111户269人;从贫困原因来看,因残致贫63户195人、因病致贫118户367人、因缺劳力致贫52户111人、因缺土地致贫7户22人、因学致贫28户91人、因缺技术致贫7户19人、因灾致贫3户9人;从贫困户的分布来看,郭勒木德镇13个村,258户777人、乌图美仁乡3个村,5户9人、大格勒乡3个村,15户28人。
四是精准调查,摸清贫困群众需求。按照“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的要求,2016年1月上旬,在各乡镇、村和驻村工作队的配合下,进一步征求贫困群众的发展意愿,确定“八个一批”的发展需求,为下一步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奠定基础;据统计,全市需要发展生产的有85户、需易地搬迁的有40户125人、需转移就业的有214人、发展教育的有48人、生态保护(新增管护员)20人、医疗救助的有1003人(其中医疗保险812人、医疗救助163人、大病救助28人)、低保兜底的有125户311人。
五是精准发力,全力补齐贫困村短板。加快贫困村基础建设,优先解决道路、饮水、电力、通信等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交通部门根据对接完善后的方案已于省州部门对接,对未通畅的2个贫困村唐古拉山镇格日罗、要盖村公路里程96公里,已落实省级补助资金1920万元,2016年实施通畅工程;电力部门依据方案对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实施配变增容工程,投资271.42万元,将于2016年3月份投运。对郭勒木德镇新华村、西村、中村实施改造,投资1169.81万元;水利部门将改善郭勒木德镇民康村灌溉面积2800亩,改建支渠3条,斗渠10条,斗分渠3条,排水渠1条,新建渠系建筑物447座列入2016年实施计划当中;文体广电部门将对16个贫困村2400户实施“户户通”工程,对唐古拉山镇格日罗村和要盖村87户实施“村村通”工程,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卫生部门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建立“一对一”健康服务机制;宣传部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同频共振;经信部门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大力推广增产增收新技术,健全完善农牧科技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目前已培训基层农牧民技术骨干12名、农牧民800人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推进贫困村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金融部门实行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确定邮储银行、农商行为精准扶贫主办行,积极开展贫困户信用评级授信,创新信贷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贫困户增收。
六是精准施策,全面启动打响脱贫攻坚战。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对85户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体系,实施“一户一法’、“一村一策”。其中:66户进行枸杞种植;12户进行牛、羊养殖;7户发展农机、电器修理等第三产业。目前,已申报州级扶贫龙头企业3个,11个贫困村已申报州级扶贫合作社12个;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就业部门已建档立卡,已安排6名有驾驶员培训需求的贫困户报名参加培训;各乡镇已落实23名贫困群众到市人民医院、察尔汗盐湖、专业合作社、物业公司等部门就业,有关部门正在与相关企业协调解决其他人员就业问题;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实施安居扶贫工程,对居住条件较差的40户贫困户,采取分散就地安置方式进行解决;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对于有劳动能力的20名贫困人口,由市林业局吸纳进护林员和湿地管护员队伍,增加转移支付收入。2月底格尔木市林业部门在贫困村举行精准扶贫第一批劳务用工招聘见面会,已招录管护员17名;探索资产收益脱贫。对已实施扶贫项目并分红的中村养殖合作社、四兄弟养殖合作社、绿舟养殖合作社带动的77户贫困户,将户均分红400余元增加至1000元;与中村养鸡场达成初步协议,给予中村31户贫困户每户每年1000元分红;积极争取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给予278户814人每户3000元股金收入;实施发展教育脱贫。对151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包括对学前3年免除保教费,对义务教育9年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3年(普通高中、中职)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继续提供助学金;对40名就读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资助,大专生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对8名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资助,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对全市814名贫困人口,由市财政承担每人每年90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因病致贫163名扶贫对象在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费用由财政承担;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进行报销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符合政策范围内药品和项目)由财政予以补助,初步预计为100万元;慢性病门诊费,在每人每年医保3000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增加部分由财政承担,预计为32万元;28名需临时救助的人员由民政纳入救助范围;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按照“两线合一”工作机制,将无劳动能力并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14户(42人)一般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政策扶持范围;原111户269人低保户继续享受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应保尽保。
七是认真开展扶贫联点工作。按照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中“县级领导联系重点贫困村”的要求,及省、州相关联点安排,格尔木市制定“31个市级领导牵头联点16个贫困村,63个行政事业单位、8个军警部队、69个企业参加的”帮扶联村方案。各市级领导及帮扶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正在开展共建帮村、认亲帮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