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1座安全检测车间、1栋2层的营业大楼;1座汽车尾气检测车间;建成2条安全检测线和4条汽车尾气检测线。
建设单位: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贵南路6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38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地源热泵工程建设采取了可靠的回灌措施,地下水循环过程为全密闭循环过程,不与空气接触,不向外界排放,抽水井和回灌井管材采用耐腐蚀PE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城市管网;停车场已设置了禁鸣及限速标识;垃圾运输处理已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有效协议,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075号)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B等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青海银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