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创新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扎实推进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福建省制定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社科联联合设立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周期为五年。制定《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拓宽渠道,积极筹措专项经费,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重点用于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每年拟设立重大课题20项、重点课题50项,每项分别资助10万元、7万元,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拟立项建设12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列入省社会科学基地建设,每个基地每年资助20万元。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拟每年遴选建设10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资助15万元,支持其建设成为教育部创新团队。每年拟遴选培养12名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人才,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
《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提供福建经验,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来源:全国社科规划办,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