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以“三化标准”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黄南州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补齐短板,以自身建设专业化、行使职权规范化、作用发挥常态化“三化标准”,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以自身建设专业化为标准,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学习培训。每年举办1至2期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班,着力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工作内容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
强化队伍建设。将乡镇人大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纳入干部建设总体规划,及时选拔熟悉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满足民主法制建设和监督工作需要。推进人大干部与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干部之间双向交流,安排人大干部与同级国家机关或基层单位人员之间双向挂职锻炼,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注重吸收积极履职和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团不少于7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专职工作人员1人,人大专职主席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主持人大工作。人大专职主席、专职工作人员以人大工作为主,不兼任其他行政职务或分管政府工作。
以行使职权规范化为标准,彰显主体地位
规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紧紧围绕涉及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人代会上认真审议,依法履行法定职权,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
规范人事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健全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履职述廉、讲评测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党委人事安排意见,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被推荐人选在会议投票表决前同人大代表见面的程序,实行选出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探索任职表态等形式,切实加强被选举人员监督。
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注重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健全重点督办建议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随时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组织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时,邀请相关代表参加,每年组织代表开展集中督办活动不少于两次,不断提高督办实效。乡镇人大主席团严格把关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确保代表建议意见质量。
以作用发挥常态化为标准,提高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围绕年内重点民生项目和重大工程,选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至少3次专项视察和调研工作。密切关注乡镇本区域经济运行态势,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至少1次执法检查工作。完善代表双联制度,认真记录民情日记,做到真心听民声、尽心代民言、多方汇民智和倾力解民忧。
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代表服务管理工作,年底以约谈、通报或表彰鼓励等方式,鼓励、鞭策和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高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和退出机制,通过代表履职考核、优秀建议评比等活动,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争当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助推发展和创先争优的优秀代表。
精心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以“方便、快捷、有效”为工作原则,广泛组织人大代表,建立代表小组,根据工作特点,明确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岗位,让代表能干事、能解决问题。设立代表活动日,建立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参与代表活动日机制,明确活动内容,公开代表联系信息,建立代表活动台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共同接待选民,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代表履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