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进必核” 我省低保核对机制跑在全国前列

01.12.2014  12:59
  今年,我省提前一年建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了新申请低保对象“逢进必核”,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这项制度“跑”在全国前列,打通了通往“阳光低保”的道路。

   在全国提前一年率先建制全省统一的信息化核对平台明年运行

  今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省州县三级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提前一年完成了民政部制定的“十二五”目标任务,并结合核对工作开展,采取“大洗牌”的方式,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对已纳入低保对象的核查清理。

  截至目前,对已纳入低保对象分批次开展清理核查,动态调整和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68021人。清查过程中,采取信息对比与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传统方式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民政部门已初步与地税、金融、户籍、车辆等部门达成数据交换协议,预计明年将正式启动运行全省统一的信息化核对平台,有效避免了“错保”等问题的发生,极大减少了动态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有效发挥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管理运行机制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

  今年,民政部门改变了以往由村(居)委会直接受理低保申请的做法,实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明确乡镇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强化乡镇责任意识。还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另外,改革现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模式,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由各地区依据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将符合规定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明年起,采取“基数+奖补”的方式分配各地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与安排工作经费挂钩,还与城乡低保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

  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覆盖面由11.3%降低到9.8%,低保保障面将会处于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区间范围。

   建章立制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为有效解决“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问题,我省通过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对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机制提出要求,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去年以来,对履职不力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6名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有力地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同时,建立起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亲属申请低保的,由县级民政部门100%进行入户复查。(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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