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医改规划目标任务年底有望全面完成
记者日前获悉,到今年底,格尔木市将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州“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任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完善定型,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药物招采机制逐步完善,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医保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稳步推进,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确保医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持续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格尔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思路、原则和目标,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制度建设向巩固完善转变,从探索试点向全面推进转变,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公益性方向,落实政府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物集中采购、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格尔木医改升级版。
按照蹄疾步稳的要求,格尔木市结合实际,实施“三步走”的改革步骤,到今年底,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州“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任务。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2020年医改的重点任务。逐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底,全面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系统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建立符合市情特点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制度。据了解, 2009年-2014年,按照国家及省、州总体部署,格尔木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医保领域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以财政为支撑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大病医保、医保省内异地结算等措施深入推行,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便捷性得到提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