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大力推进残疾群众小康进程
青海新闻网讯 为切实做好困难残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格尔木市残联采取多项措施,着力落实各项残疾群众民生保障政策,加大救助保障力度,2017年全年惠及残疾群众资金达857万元,全面推进了该市残疾群众小康进程。
残疾群众是社会弱势群体中困难最多,问题最突出的群体,特别是生活困难的残疾朋友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特殊支持和帮助。 2017年,格尔木市严格落实国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为176名残疾群众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6.352万元;落实学前教育彩金项目,为17名残疾儿童发放助学金5.1万元;认真实施青海省《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为653名重度残疾群众申请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78.36万元;为673名重度残疾群众申请青海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76万元;为678名轻度困难残疾群众申请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68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州级资金,为全市757名重度残疾群众发放海西州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125.3万元;为全市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发放助学补贴34.4万元。
全面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2017年“两节”期间,该市慰问贫困残疾群众家庭1006户,发放慰问金101万元;为全市667名重度残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66.7万元,为345名重度残疾群众发放护理补贴39.12万元;为全市979户残疾群众家庭发放2017年度冬季取暖补贴101.65万元;对122名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群众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8.8万元;投入22.3万元,完成了76户残疾群众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全市在校残疾学生发放资助金12万元。投入14.7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残疾群众康复服务,为654名残疾群众提供了康复指导、训练、心理疏导、辅具发放等服务;投入100万元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为60名残疾群众开展为期一年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
通过多层次保障重度残疾群众生活,提高了残疾群众生活水平,加快了残疾群众小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