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通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的方向,细化了司法改革的任务,为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依据。
在会议上,陈居建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全会精神统领、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权威,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二要为民司法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从软件、硬件建设和规范管理三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发挥好“民调网络”功能,强化巡回审判工作,抓早、抓小、抓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延伸司法职能,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升群众法制意识,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要多措并举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强化审务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展板、横幅、LED显示屏、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一律网上公布。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联络沟通,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全面接受监督。
四要强化教育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形势政策教育,构建文化育警的格局,增强干警理想信念,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全面加强法官业务素质教育,让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说得过、拿得准、判得公。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打造清正廉洁、亲民爱民的法官队伍。
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学习,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此次司法改革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积极投身到司法改革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