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巡视组巡视海东市检察院工作
11月10日上午,青海省检察院巡视组巡视海东市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青海省检察院党组的决定,省检察院巡视组即日起将对海东市检察院开展为期十天的巡视工作。省检察院巡视组组长张绍峰就巡视工作作动员讲话,巡视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安星,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马会平和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正科级纪检员颉萍出席会议。海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省检察院巡视组组长张绍峰在讲话中指出,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检察机关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以及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检、维护党纪和检查纪律的重要手段。
张绍峰强调,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切实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强化成果运用,在工作安排、方式方法、制度建设和作风保障方面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所谓打铁必须自身硬,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检察权滥用。
海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海燕在作表态性发言时强调,省院的巡视工作,不仅是省院对我们海东市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热情支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好省院巡视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巡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检查,自觉落实省院巡视组的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