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棚户区改造已完成货币化安置7000多户

14.09.2015  11:13

   今年我省在棚户区改造中提高了货币化安置补偿的比例,在加快解决安置的同时,有效消化存量商品住房。9月11日,记者从省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截至近期,我省棚户区改造中已完成货币化安置7075户,其中货币补偿3927户,消化待售商品房3148套约38万平方米。

  为使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商品房消化之间的通道更畅通,今年我省有关部门对普通商品房库存量较多的地区进行了摸底,并提高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偿的比例。今年计划通过货币安置方式消化商品住房6400套44万平方米。目前,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消化待售商品房量占计划的86%。

  据悉,今年我省在全省城镇保障房建设中,明确提出了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提出棚户区居民的安置方式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提倡存量商品房较多的地区以货币安置为主,由政府搭建平台,通过市场筹集房源,开发企业让利,棚户区居民自由购买,加快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与此同时,我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目前,已落实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94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并督促市县加大财政投入,指导各地采取PPP等模式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和货币化安置资金等,促进了全省6万余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截至8月底,全省城市棚户区已改造4.97万户,开工率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