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青海省第七次复查工作全面启动
20.03.2018 18:3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关心支持下,全省林业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省林业生态建设规模大幅跃升,统筹实施三北、天保、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深入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治理,治理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次清查是对我省近五年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反映林业生态建设成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据了解,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以宏观掌握全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为目的的国家森林资源监测,是林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公益性事业。所获得的成果是国家最权威的林业基础数据,通过每五年一次的复查,实现对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定期监测,及时掌握全省森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动态。省级复查工作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果是国家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重要依据。历次清查成果,在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省连续清查体系初建于1979年,每5年复查一次。2013年复查面积大、任务重,全省共组建外业调查工组109个,技术人员362名完成了复查任务。经调查统计,森林面积406.39万公顷,较前期净增76.83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前期清查的4.57%增加至5.63%;活立木总蓄积由前期的4413.80万立方米增加至4884.43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由前期的3915.64万立方米增加至4331.21万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88.67%。国家级质量检查验收综合合格率96.99%,综合质量等级为“优”,保质保量完成了复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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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8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