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

21.05.2018  13:18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18日上午,格尔木市法院刑庭、政检室、办公室抽调干警在市奥体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钱生钱,有陷阱”,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因其涉及面广,危害极大,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格尔木市法院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及州、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全面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效果,使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同时,法官们提醒市民要树立正确的金融意识,不要轻信虚假承诺,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本分致富才是正道。并教育警醒市民,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