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民生——六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财政增收放缓的条件下,更要把持续改善民生始终装在心里,紧紧盯住不放。
多年来,我省始终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去年在财政比较困难、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民生投入未减;民生十项工程全面实施;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居民养老保险、低保、失业保险等筹资标准稳步提高;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物价涨幅平稳回落;扶贫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始终把惠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继续实施实事工程,力争民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要兜底线,保障基本民生。优化政府就业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大力促进就业增收;继续建设安居工程,基本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织密社会保障网,推动社保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农牧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工作;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要补短板,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解决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要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着重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快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加强社会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安宁的环境。
同时,要以增智力抓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通过做好产业扶贫、精准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向贫困地区流动,引导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兜住困难人口基本生活安全网,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全面实现“十二五”扶贫工作的目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热切期待,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举措,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多造民生之福,让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文明的好日子,早日建成全面小康。(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