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民生·精彩之笔:让老百姓不再怕看病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回顾“十二五”走过的四年,青海医改紧锣密鼓,蹄疾步稳。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6个方面31项医改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超额完成了医保筹资标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10项国家任务。青海医改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誉为“青海现象”、“青海节奏”,正在将“让老百姓不再怕看病”的夙愿,变成一幕幕真切感人的生活场景。
说起看病的事儿,在西宁市当中学教师的薛万松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年他因肝硬化在省人民医院住了三次院,总共花了三万多元,可自己只掏了五六千元钱。他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患的病又属于大病病种,因为常年看病,他还申请到了特困职工补助,“托党和国家的‘福’,我现在一点都不害怕上医院!”
薛万松享的“福”,得益于我省医保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510元,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的目标任务,居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医保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80%、90%,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报。累计为4.73万名城镇职工大病患者支付医疗费用6950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政府全额代缴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个人医保金1.54亿元,对“三无”人员及时给予医疗救治。
《中国卫生》杂志社组织评选的“2014年全国最受关注的十大医改新举措”近日揭晓,其中,“青海分级诊疗制度”高票入选。
四年来,我省在“让老百姓看病不再贵、难、远”上勇闯新路,让财政资金的惠民效应做到了最大化。累计落实中央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助资金2.1亿元,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激励机制。在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和药物零差率销售缺口及发展经费由财政列入预算,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全面落实了对村卫生室的各项补助政策,有效解决了村医的社会保障和后顾之忧。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拨付医保资金,全面实现医保费用即时结报,确保了“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的持续健康稳定运行。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
“看病贵、难、远”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治未病”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明显提高迎刃而解。四年来,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服务范围扩大到14类,全省城乡居民共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539.5万人份,建档率达95.7%,规范化管理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分别为32.8万人和9.15万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80元提至130元,体检项目达到30多项,共有34.29万名老年人享受免费健康体检,广大群众普遍受益。
“回首2011年以来的四年,青海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最耀眼、最受拥护的是民生建设跃上了一个大台阶……”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之际,省委书记骆惠宁的讲话,凝聚着全省上下的共识。这共识承载着一条颠扑不破的道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解答着一个关乎未来的“大问题”——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就医看病,我省交出了一份优秀答卷。当梦想照进现实,青海各族儿女期待着在下一个五年品味出更多幸福的真谛。(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