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期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青水安监函〔2015〕287号
关于举办第十一期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水利(水务)局,水利水电施工二级及以下企业: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的要求,定于10月27日-30日在西宁举办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范;
2.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水利水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制度规定。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1.水利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中的新取证或延期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27日-30日。
培训地点:青海华辰大酒店(西宁市八一中路45号,康乐汽车站南对面),联系电话:0971-8800999。
报到时间:10月27日。
四、培训费用
初次取证人员收费520元,延期教育培训人员收费400元(原证书收回),不含食宿费。
五、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需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此表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到省水利厅安监处领取),并粘贴照片,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0月20日报送到省水利厅安全监督与水政监察处。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3.需要办理施工企业变更手续的三类管理人员,须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与原证书在培训班结束前一并报省水利厅安监处,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4.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行业继续教育证书,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联系人:申德平 电话:0971-6161031 18997389898
传 真:0971-616103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青海省水利厅
2015年10月14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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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企 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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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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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证书有效期限 | 至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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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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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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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在 法人单位 |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现所在 法人单位 |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原考核 发证机 关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