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家用汽车投诉量位居我省商品类投诉榜首

15.11.2015  17:10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汽车逐渐由奢侈品变为了代步工具。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有关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的投诉也逐年攀升。今年三季度,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3件,其中家用汽车投诉占20.39%,比上年同比增长61.54%,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据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家用汽车投诉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性能故障,如发动机异常烧油、动力不足、刹车跑偏、导航失灵、差速器异响等;二是合同不规范,对车辆交付时间等售后服务条款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或强制搭售车险及相关配套产品等;三是售后服务不能得到保障,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经销者和修理者却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没有在准确的公里数内来保养为由,让消费者承担售后服务费用;四是不论车辆零件的小毛病还是大问题,经销商不做修理常以换件为主,缺乏职业操守。

  由于我省无检测机构,到外省检测费用高、时间长,且相关标准不完善,导致消费者难以掌握有力的维权证据,给消费者维权和消协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此,省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协同相关部门,从以下方面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家用汽车消费领域的监管力度,杜绝以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等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汽车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二是引导经营者在宣传汽车产品优点的同时,将汽车真实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严禁误导宣传、诱导消费的违法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或购车协议要遵循合法性和公平性原则,违约责任要对等,严禁不平等格式条款。口头承诺要写入合同或协议,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监督经营者履行“三包”义务,落实《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要求。三是要求全省各大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要加大收费公示力度,取消不合理的收取项目。严禁强制提车加价、提车加装饰、指定买保险等行为。加强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培训与资格认证,杜绝修理技术人员维修技术不过关,只换不修、过度维修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