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人民法院被县委评为2013年度“优秀领导班子”称号
2013年,河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改进司法公正,提升工作质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建设“平安河南、法治河南”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狠抓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为此,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发挥各项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我县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转变工作理念,规范立案工作流程,端正司法作风,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对属于人民法院工作职责的事情真诚为其服务,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及时要告知其具体职能部门,并做好引导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程序法中有关立案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各类案件,认真审查,及时立案,未出现久拖不决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乡镇司法联络员的作用,结合开展的“访民情,解民忧”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法官深入各乡村,认真开展“送法进牧户”法制宣传和巡回审判活动。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转变司法作风。根据上级法院制定的《关于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开展的“全省大发展、河南怎么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六项规定”和省委的21项措施等,重温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以及《“五个严禁”规定》等,从思想上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认清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真开展“三评三议”专题评议党员活动,教育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旗帜鲜明地反对、态度坚决地抵制分裂、渗透、自焚等违法犯罪事件。
三是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始终坚持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一方面坚持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将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同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使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支持、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形成了院领导班子团结共事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和办案办事规程,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拒腐能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体干警廉洁勤政,用正反典型督促警示干警廉洁自律,做到“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