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30.08.2017  13:42


  根据《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要求,近日,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一督察组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贾小煜的带领下赴西宁市、海东市、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督察工作重点围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确定的1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确定的督察内容展开。

督察组详细听取了被督察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了工作开展情况印证资料,并深入政务服务和执法一线细致了解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督察组充分肯定了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一些地区和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当前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贾小煜主任指出:一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动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达到既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又使人民群众了解行政机关在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付出,使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支持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三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抓好对示范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增强创建的使命感、责任感,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示范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四要高度重视督察工作成果转化。要把此次督察工作作为促进任务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督察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到位,积极稳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