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暖民惠民——我省法治建设的新业绩
被列为全省挂牌督办维稳重点整治乡镇之一的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如今村村有了治安联防队,白天晚上都有巡逻队巡逻,住在这里的群众感觉很踏实。
邻村、邻里发生矛盾,有村调解委员会这个“老娘舅”来调解,在湟中县大才回族乡前沟村,经它调解的矛盾大家都服。
针对辖区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多的现状,西宁市城东区政府在韵家口镇成立了全省首家新居民服务中心,有效带动了辖区的平安建设。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等称号接踵而来,一项项荣誉,一个个奖杯,见证了我省法治建设的新业绩。
法治创新树立品牌
今年7月,省司法厅和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开展了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巡展暨报告会活动。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这次活动很接地气,内容、形式、效果都很好,听后很受教育和启发,聚焦了党委政府当前的工作重点,聚焦了百姓关心的话题,聚焦了社会舆论的热点,创新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让人感到耳目一新,整个活动呈现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的特点。”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要求把全套资料发给他们参考学习。
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我省法治建设呈现出“党政集中抓、上下联动抓、部门配合抓、群众参与抓”的良好态势,全省各地普遍制定了法制宣传整体推进措施,把普法渗透到各个层面,基本形成“定期法制宣传、集中法制宣传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三大宣传优势,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紧密联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批与全国同步又极具我省特色的法制实践品牌正在形成“青海样本”。尤其从“六五”普法以来,颁布实施了《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从立法层面保证了法制宣传深入推进。同时创新工作理念,在全国提出“法律六进”活动基础上,针对我省民族特点和少数民族全民信教的实际,率先提出了“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将每年3月定为“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创新载体。随着“法律七进”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在各地不断得到创新和延伸,海南州针对州情,提出“法律十进”相应增加了“进工地”“进景区”“进市场”;西宁市实施“法律七进1+N”模式(延伸模式);黄南州将当地驻军纳入,增加了“进军营”。省直各单位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法律七进”实施方案省地税局面向社会开展税收法律法规“七进”活动;省直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面向基层开展专业法宣传,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省法宣办和县以上地区全部调整了法制讲师团成员,增补了“双语”宣讲人员……这些都为我省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漫步在青塘城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板、法治文化花草牌、法治文化谚语……这片清幽之地俨然成为流动的法制宣传课堂。
什么是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就是文化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是“内涵基于法治、形式立于文化、重点在于建设”的动态过程和法治实践。近年来,我省立足实际省情,充分发掘当地文化传统,着力培育区域法治文化特色,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典型培育、法制文艺演出宣传等方面入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有计划地建设了一批规模大、品味高、功能全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区等场所。海东市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今年组建了法制文艺演出队,开展了“法制文艺演出赶大集”活动,文艺演出队分赴互助二月二物资交流会、民和桃花节、乐都瞿昙六月六花儿会、循化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巡回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已经配合辖区开展的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演出9场次;湟中县组建了地方曲艺创作组,把民间曲艺与法治元素结合起来,编印了《河湟民间曲艺法治演唱集》,并在乡村演出100多场次;湟源县先后举办了6场法治花儿演唱比赛;海西州举办的“柴达木之夏广场法制文艺演出”,连续多年产生了积极效应;西宁市大通县、海北州门源县等部分市、县(区)也相继组建了法制文艺宣传队;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鼓励文艺演出团体排练演出法制文艺节目。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年8月,全省举办大型法制文艺演出200多场次。全省80%以上的村(牧)委会、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图书角。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等地区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法治文化活动的兴起,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更加形象生动,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随着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各地还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立广告牌、滚动屏幕等作为法治文化传播的生动载体;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介也加入到法治文化传播的阵营中来。正是伴随浓郁的法治文化打造,越来越多的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法治实事保障民生
2012年9月的一天,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上杨家村村民李某和家人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原来,李某在地里干活时被漏电的高压电杆击伤,可是责任方某供电公司在付给李某20余万元医药费后就拒绝继续支付。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李某一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寻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李汉源接下了这个案情复杂、赔偿数额大、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也较大的“烫手山芋”。经过与双方反复协调磋商,最终李某拿到了近45万元医药费。
“让每一位有理没钱的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是青海法律援助的郑重承诺。三年来,全省法律援助部门共援助办理17794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既是法治的重要内容,更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着眼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创建法治青海为目标,在全省广泛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全省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64个,法治县、市(区)25个,把法治惠民实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深化普法宣传的工作载体和系统工程来抓,扎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项目。增加普法专项经费、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等,这一系列的措施无一不使法治工作更加贴近民情、体现民意、保障民生、维护民权,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法治创建的实效,享受到法治建设的实惠。
在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中,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2012年全省社会治安安全感调查中,群众安全感程度达到90.57%。全省5个州、38个县被命名为“无毒州(县)”占州县80%,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青海“三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