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创新立案服务载体 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7.08.2014  22:58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按照“抓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开展好群众路线活动与做好审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立案难”问题入手,创新拓展服务载体,通过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推行“一线工作法”等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推动了以司法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发展。 

        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党组结合实际情况,整合立案、信访、调解等司法资源,成立了由立案大厅、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和导诉室组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诉讼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一是采用“柜台式”办公方式,为广大诉讼群众提供包括《当事人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资料,方便当事人随时取用,让当事人掌握立案条件、审判流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理智做出诉讼选择。二是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司法救助等内容,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从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履行诉讼义务。

        完善立案诉讼服务设施。一是完善导诉室设施设备,配置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前指导,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分忧解难。二是建立完善公共查询系统,当事人凭身份证可查询案件的办理情况,了解案件的排期开庭、执行等进度。三是在立案大厅旁设立当事人休息室,为诉讼群众准备了各种诉讼文书样式、笔墨纸张,配置了饮水机和电视机等设备,营造了温馨舒适的诉讼氛围,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院的热情、周到服务。 

        设立党员示范岗。通过每年的党员“评星定格”考评活动,将每个庭室评选出的优秀党员所在岗位设为全院“党员示范岗”。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党员示范岗,选派一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法官负责立案大厅工作。党员法官严格按照立案规定要求,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

        推行“一线工作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党组领导着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在了解到“立案难”仍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后,法院党组完善了《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意见》,积极为广大群众立案提供便利。对年老、体弱、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群众,积极推行上门立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推行“远程立案”服务,立案大厅法官通过电话告知立案事项,远在内地的当事人可通过邮寄起诉材料立案。目前,市法院已为浙江、山东、上海、贵州、重庆等地的当事人通过“远程立案”服务进行了立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