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法院“初冬风暴”集中执结19件物权纠纷案

18.11.2019  12:21







        近日,互助县法院在“初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中,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物权纠纷案件19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原告田某甲、田某乙等19人与被告田某财、梁某、邢某等人约定,将19名原告承包的耕地共计18.43亩交由三被告采砂,三被告每亩给付5000元的补偿费,采砂结束后,将耕地进行恢复原状。采砂结束后,三被告虽进行了回填,但不能耕种,后原告田某甲、田某乙等19人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三被告于2017年10月15日前按标准恢复原告田某甲、田某乙等19人交由三被告采砂的耕地  18.43亩,逾期后三被告一直未恢复耕地,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初始,因周围他人的耕地上种有农作物,车辆无法进入三被告采砂的耕地给予恢复,立即执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干警责令三被执行人田某财、梁某、邢某在秋收后及时恢复耕地。经秋收后三被执行人虽然动工恢复,但仍然未达到申请人要求的标准,后经执行人员多次深入地头督促、协调,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三被执行人给付田某甲、田某乙等19名申请人每亩给付青苗补助费800元,申请人不再要求被执行人恢复耕地,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

上访户送锦旗
    【编者按】本案的申请人王某从长期闹访、指责法院
互助法院“初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威力大成效好
    为使“初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打出威力,取得良好的效果,确保实现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目的,树立法院公信力,互助县法院执行干警于11月13日凌晨深入东沟、东山、东和等乡镇持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突击查找被执行人,共出动执行人员13人、车辆3辆,拘传4人,罚款1人。执结案件10件,申请执行标的达32.法院
互助县法院“初冬风暴”集中执行首日斩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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