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法院四项措施强化综治维稳工作

15.10.2015  11:01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平安法院结合综治维稳工作重点,立足法院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综治维稳工作。

        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综治维稳护航。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能动司法为综治维稳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同时,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维稳的要求。

        以司法创新服务经济发展,为综治维稳搭建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典型案例通报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及时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综治维稳提供重要依据。

        以职能延伸推动法治进程,为综治维稳提供抓手。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而达到审判的最大社会化效果;加强诉讼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加强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引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率;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就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中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特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为综治维稳创造条件。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关注群众诉求。认真实行接待、咨询、登记、受理、立案“一站式”服务,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并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评估预警机制,将解决信访问题纳入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到岗位目标工作中进行考核,从源头上降低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开展巡回办案,扩大办案效果。每个法庭在各自的辖区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办案或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发生在农村的民事案件,并使更多的群众通过就地旁听审判,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接受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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