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1月29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会,按照省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润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名、市政协副主席张兴民等出席会议。会议由本院副院长宋效国主持,程旭文院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全市各县(区)法院主要领导。海东市各(区)法院全体干警也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马文祥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他指出,自今年5月“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把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有序推进。各级法院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习教育、规范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为手段,切实将“规范”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融入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目前,活动已进入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谐发展的良好势头。
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发表讲话。他强调,开展“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证公正执法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全市各级法院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坚定的信心和良好的作风,扎实推进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确保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助推审判执行进一步规范;三是抓好责任落实,统筹兼顾,确保规范化活动取得实效,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网站等各种宣传手段,力促全社会关注法院工作,共同监督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正义,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度。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海东、法治海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上,平安、乐都、互助三县(区)法院就本次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做法与经验进行了现场发言交流,并进行PPT演示,海东中院与民和、循化、化隆等法院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