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强化综治维稳 推进平安格尔木建设
一抓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是为涉诉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法制场所,也是人民法院面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关口。为此,我院不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抓调判结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征询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情况下,加大调节力度,大力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调解模式,实行简易案件速裁,及时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化和事态化,缓解了诉讼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起到了便民利民的社会效果。
同时,在立案信访环节,对那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苗头的案件,按照“发现早、排查早、控制早、解决早”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稳控工作,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抓案卷管理,突出维稳成果,提高司法能力建设。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升法官庭审驾驭和文书写作能力。注重发挥审判组合内主审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增长法官助理司法实践本领,为今后成长为优秀法官打下扎实功底。通过强化办案流程跟踪管理和节点控制,使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既能高效运转,又能相互监督,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上述科学管理模式的推进,既预防了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也解决了涉诉信访的后顾之忧。
四抓群众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群众工作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此,我院始终将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一是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审法官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巡回法庭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结合区域维稳重点,实行“一对一”直接联系群众结对帮扶工作。人民法院作为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奉献爱心,每年都较好的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强化“诉访分离”,开通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连线 “面对面”进行交流。